墓地碑文的基本寫法
一、墓碑形式和墳墓種類
墓碑形式基本上只有兩種:即為豎式墓碑和橫式墓碑。
豎式墓碑,其碑文所有文字是從右向左、自上而下而直寫的;
橫式墓碑,其碑文主體文字是從左向右、先上後下均勻排成兩字一排而排列的,立碑時間及立碑者名字則是自上而下進行直寫的;
墳墓種類基本上也是兩種:即在世壽墳和亡故墳墓。
在世壽墳是指老年人尚在世,身體很健康時,挑揀生日或黃道吉日,提早一年或好幾年預先做好的墓穴,民間統稱為“做壽墳”,是子孫後代孝敬長輩,顯示長輩福氣很好的一種形式,是主動造墳。
亡故墳墓是指老年人即將病亡或亡故之後,才建造的墳墓和後立的碑石,民間統稱為“造墳墓”,是被動造墳。
二、做壽墳與造墳墓的區別
做壽墳與造墳墓是根據造墓主人是否在世或亡故的現狀而定,不但造墓叫法不同,而且碑文寫法也有所不同,其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:
1、造墓叫法不同:
在世建墳墓稱“做壽墳”。
亡故建墳墓稱“造墳墓”。
2、碑文主體文字最後兩字表述不同:
在世建墳墓,習慣上會寫上“慈父某公某某德配某氏某某壽域”,最後兩字寫為“壽域”,不可寫“之墓”。
亡故建墳墓,習慣上會寫上“慈父某公某某德配某氏某某之墓”,最後兩字寫為“之墓”,不宜再寫“壽域”。
3、碑文字體顏色不同:
在世建墳墓,碑文字體一律書寫成紅色,除非其子孫後代已有亡故者,則將亡故者名字寫成黑顏色。
亡故建墳墓,碑文字體中,有尚在世者,其姓和名字宜寫成紅色;亡故者的姓氏和名字應寫成黑顏色,以示在世與亡故之間的區別。
4、建墳儀式不同:
在世建墳墓,空墓穴中,兩穴中分別要放入數塊護磚,再加一瓶油,一瓶水,一個香爐,一個12生肖佛位,24個硬幣。每穴護磚放入塊數有幾個兒子(或子女)就放入幾塊護磚,即後代能一人分得一塊,待以後放入骨灰箱時,再拿回家,墊於米缸底下,以希望能保佑子孫後代家業興旺,人丁昌盛,護磚在放入前一天晚上,須在墳主家裏供祭一夜。
亡故建墳墓,亡故的一墓穴中不再放入護磚,油、水、香爐,僅放24個硬幣,12生肖佛燒掉,佛灰拌和水泥混凝土中,作墓穴封口之用。當然如另一位配偶尚在世的話,造墳時,其墓穴中仍可放入護磚,一瓶油,一瓶水,一個香爐,一個12生肖佛,24個硬幣。
三、墓碑碑文書寫格式
墓碑碑文一般由時間、正文、落款及字數限定四部分組成。
1、時間:即建墓時間,寫於墓碑右邊,不寫頂端,常在全碑三分之二處始寫,字體宜寫得較小一些。
2、正文:是寫兩位墓主姓名,老式墳墓只寫丈夫姓名,妻子只寫姓氏,且大都不居中寫,僅靠左傍寫;現代墳墓墓碑上夫妻是並排寫的,男居右女居左。一般是這樣書寫:“慈父某公某某德配某氏某某壽域(或之墓)”12字排成兩列,“壽域”兩字須比其它字大一倍,且居左右兩列的中間,也有人提出正文主體字數不能成雙,要成單數,則宜改為“慈父某公某某配某氏某某壽域(或之墓)” 第一字慈寫頂格中間,字體大小與壽域兩字一樣,“父某公某某配某氏某某” 排成各五字兩列,老式墓碑中,女性姓氏後常見“孺人”兩字,有此兩字的女性,通常是丈夫七品官以上或名門望族家庭的夫人,普通百姓妻子一般沒資格享此尊稱。
3、落款:特指出資建造此墓穴者,即使出資者是墓室主人,也宜具寫自家子女及孫輩曾輩的名字,常見的有:“孝男某某、某某、某某,孫某某、某某、某某,敬立” 沒兒子只有女兒的,則寫“孝女某某、某某、某某,外孫某某、某某、某某,敬立”,落款位置在左側三分之二寫起,字體大小一般與日期一樣,“敬立”之前要空一格位置,子孫名字前省略寫姓氏,但外孫若是異姓,則要寫上其姓氏了。
4、字數限定:碑文總字數包括時間正文落款必須為五倍加一,即16字、21字、31字、36字、41字……不準多一字,也不可少一字,用“生老病苦死” 或“金木水土火” 各五字去一一對應,首字和最後一字必須為“生”字或“金”字,因此,當總字數不是五倍加一時,在時間、正文、落款上就要適當加字或減字了,達到上面規定的字數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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